有关合作协议书模板锦集九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作协议书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作协议书 篇1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如下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
一、 合作内容
本协议合作内容限于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 合作方式
1.乙方协助甲方,以甲方名义签约本项目,努力争取签约。
2.在本项目合作中,甲乙双方合作是唯一性的,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任何身份再与第三方合作参与该项目,否则将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三、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为力争使本项目签约,甲乙双方必须充分配合,遵守双方有关约定,履行各种和签约的一切合法的商务工作。
2、甲方充分利用本公司的技术、资质、业绩等,提供投标所需资料,并按本项目的商务规定履行相关责任。
3、甲方进行与该项目有关的商务活动,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或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须配合乙方在施工地区建立项目组并完成相关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为力争使本项目签约,甲乙双方必须充分配合,遵守双方有关约定,履行各种和签约相关的一切合法的商务工作。
2、乙方充分利用其在本地商务优势,协助甲方投标与签约。
3、乙方全权负责本项目施工及售后的分包,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乙方进行与该项目有关的商务活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或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 利益分配形式
1、甲方签约后,施工收益由乙方支配,甲方将与乙方另行签定施工合同分享施工收益;其余利润归乙方所有。
2、甲方向乙方的付款比例参照甲方与用户的合同。即甲方收到客户每期款项后,须一周内支付给乙方对应的工程款项,每拖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一的滞纳金。
六、 保密要求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乙方仅作为本项目签约及签约后的项目实施时使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不得透露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有关资料,甲方仅作为本项目投标时使用,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责任,不得透露给与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七、 违约处理
1.双方任何一方无权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事项。
2.如果任何一方在本项目中标后擅自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项目中标总额的50%作为赔偿。
3.协议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执行本协议,如协商不成,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裁决费和争议所引起的其他费用由违约方承担。仲裁的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定效力。
八、 合同终止
在该项目没有签订项目合同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九、 其他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合作协议书 篇2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乙方: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为确保“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研究生挂职锻炼”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要求和高校人才培养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与乙方共同管理、协调此项目,并制定相关管理、待遇政策。
2、甲方根据本单位工作及发展需求,向乙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工作岗位,供乙方派遣研究生挂职使用。其中,甲方为乙方派遣的博士研究生配备相当于副处级或正科级的工作岗位,硕士研究生配备相当于正科级或副科级的工作岗位。
研究生挂职锻炼属於甲方提供条件为乙方培养毕业生的一种方式,不属於甲方劳动用工。
3、甲方参与乙方派遣挂职锻炼研究生的前期遴选工作,
并与乙方共同商定最终选用人员,人员确定后,甲方挂职单位、乙方和挂职人员签定挂职协议书。
4、甲方须向乙方派遣挂职锻炼的研究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以及安全保障,并由甲方向乙方挂职人员发放定额生活补助。其中包括生活补助费(除安排食宿外,硕士生生活补助为1200元/月,博士生为1500/月),交通费(除学校接送一次外)报销一次往返费(硬卧以下)。
5、甲方应对乙方派遣挂职锻炼的研究生工作业绩进行考核。挂职期满,由甲方组织人事部门对挂职锻炼研究生做出鉴定。对于在挂职锻炼期间表现突出或作出重大成绩的研究生,甲方可联合乙方对其进行表彰。
6、挂职期间,研究生临时党团组织关系转入甲方工作单位,并纳入管理。
7、挂职期间,甲方须负责挂职研究生的安全保障工作。挂职人员应遵守甲方挂职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挂职单位的管理。
8、研究生挂职期间,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甲方按单位同级别人员标准负责解决。因特殊情况挂职单位不能解决的,依照乙方学校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岗位及人员要求,依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有关规定,每年遴选、选派研究生赴甲方挂职工作。
2、乙方派遣人员为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或具备同等学历的学校在职工作人员。
3、乙方应确保选派人员质量,并作好研究生选派前的通报、体检、政审工作。
4、乙方派遣研究生挂职时间为壹年,如需缩短或延期,由双方协商确定。
5、乙方应及时了解挂职锻炼研究生的工作、生活情况,对于甲方认为不能胜任地方工作的研究生应及时予以召回。
6、乙方为挂职研究生统一购置人身意外保险。
三、违约责任: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依据本协议相关条款的规定,分清并承担责任。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予以补充和解决。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项目合作正式结束之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合作协议书 篇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 ……此处隐藏6712个字……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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